8/23(六)今天讀經讀到「撒母耳記上2: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特別引起我的注意,聖經描述到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作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遭到上帝差派來的神人預言這兩個兒子必同日死,這無非是對年邁的老以利一記沉重的打擊。聖經未對以利是個怎樣的祭司做太多的描寫,但從聖經上的描寫來看基本上以利也是一個中規中矩、遵行神託付他的職份的人。對於他的兩個兒子的惡行,以利是知道的也看在眼裡,他也勸這兩個兒子不可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聖經只是輕描淡寫地說到這兩個兒子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可見得以利的這兩個兒子,品格行為已經嚴重扭曲到心裡剛硬違逆父親更得罪了上帝,導致這樣子的結果的原因聖經指出是因為以利對這兩個兒子的教育方式錯誤了─尊重兒子勝過尊重上帝。我想以利在養育兒子的事情上失敗是因為,從這兩個孩子年幼時就處處尊重孩子遷就他們,卻沒有思考過當孩子還小的時候,他們真的已經具備正確的判斷力了嗎?他們的意見真的是成熟的嗎?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不是的,我們每個人從母腹出來就有了罪─貪婪、說謊、自私、忌妒、懶惰等等,這些都不用學習就與生俱來了,這樣的天性怎麼可能值得尊重呢?亦或說怎麼可能夠讓人相信年幼的孩子真正已經具備成熟的意見、或是正確的判斷呢?
因此,聖經箴言書裡也屢次提到教養兒女的一些原則,也說明適當管教責備甚至是杖打都是對兒女有益的,如:
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箴言19:18─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箴言29: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箴言29:17─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裏喜樂。
因此,從聖經教導來看若成年的父母本身具備的良好品行,只能說是他們的上一代教養的好,但是其子女的品格行為與信仰要好,不是單靠遺傳而是要有適切的管教,最重要的是要「尊重上帝甚於尊重子女」以這樣子的優先順序才是蒙神祝福的開始。